關于稅務總局明確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關于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編輯:許芮 | 發布時間:2024-05-24 18:05:27| 瀏覽:4513
關于稅務總局明確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等相關規定,對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公告如下:
一、關于公益性捐贈支出相關費用的扣除問題
企業在非貨幣性資產捐贈過程中發生的運費、保險費、人工費用等相關支出,凡納入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開具的公益捐贈票據記載的數額中的,作為公益性捐贈支出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上述費用未納入公益性捐贈票據記載的數額中的,作為企業相關費用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
二、關于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權投資的稅務處理問題
(一)購買方企業的稅務處理
1.購買方企業購買可轉換債券,在其持有期間按照約定利率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依法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2.購買方企業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票時,將應收未收利息一并轉為股票的,該應收未收利息即使會計上未確認收入,稅收上也應當作為當期利息收入申報納稅;轉換后以該債券購買價、應收未收利息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該股票投資成本。
(二)發行方企業的稅務處理
1.發行方企業發生的可轉換債券的利息,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
2.發行方企業按照約定將購買方持有的可轉換債券和應付未付利息一并轉為股票的,其應付未付利息視同已支付,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
三、關于跨境混合性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問題
境外投資者在境內從事混合性投資業務,滿足《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混合性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2013年第41號)第一條規定的條件的,可以按照該公告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但同時符合以下兩種情形的除外:
(一)該境外投資者與境內被投資企業構成關聯關系;
(二)境外投資者所在國家(地區)將該項投資收益認定為權益性投資收益,且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同時符合上述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境內被投資企業向境外投資者支付的利息應視為股息,不得進行稅前扣除。
四、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改為查賬征收后有關資產的稅務處理問題
(一)企業能夠提供資產購置發票的,以發票載明金額為計稅基礎;不能提供資產購置發票的,可以憑購置資產的合同(協議)、資金支付證明、會計核算資料等記載金額,作為計稅基礎。
(二)企業核定征稅期間投入使用的資產,改為查賬征稅后,按照稅法規定的折舊、攤銷年限,扣除該資產投入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繼續計提折舊、攤銷額并在稅前扣除。
五、關于文物、藝術品資產的稅務處理問題
企業購買的文物、藝術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為投資資產進行稅務處理。文物、藝術品資產在持有期間,計提的折舊、攤銷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六、關于企業取得政府財政資金的收入時間確認問題
企業按照市場價格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等,凡由政府財政部門根據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的數量、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全部或部分資金支付的,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業取得的各種政府財政支付,如財政補貼、補助、補償、退稅等,應當按照實際取得收入的時間確認收入。
本公告適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匯算清繳。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1年6月22日
關于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1、企業是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
2、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私營企業的勞動管理,保障經營者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私營企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和有關勞動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私營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建立健全勞動管理制度。第三條 私營企業職工應當以積極的。
3、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私營企業的勞動管理,保障經營者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私營企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和有關勞動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私營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建立健全勞動管理制度。第三條 私營企業職工應當以積極的。
4、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私營企業的勞動管理,保障經營者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私營企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和有關勞動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私營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建立健全勞動管理制度。第三條 私營企業職工應當以積極的。
5、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私營企業的勞動管理,保障經營者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私營企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和有關勞動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私營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建立健全勞動管理制度。第三條 私營企業職工應當以積極的。
6、第十三條 港、澳、臺商獨資經營企業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內地由港澳臺地區投資者全額投資設立的企業。第十四條 港、澳、臺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外經貿部依法批準設立,其中港、澳臺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達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7、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企業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工作的快樂,是單位的效益;是平安、也是一種幸福,更是一種珍愛生命的人生態度。安全上班,安全回家,會讓親人少一份牽掛,父母多一份寬慰,家庭多一份快樂。 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是事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企業發展穩定的大事,堅持“安全第。
8、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企業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工作的快樂,是單位的效益;是平安、也是一種幸福,更是一種珍愛生命的人生態度。安全上班,安全回家,會讓親人少一份牽掛,父母多一份寬慰,家庭多一份快樂。 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是事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企業發展穩定的大事,堅持“安全第。
企銘星企服整理與本文相關的熱門搜索詞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規定的公告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
4、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解讀
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
6、關于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7、企業所得稅有關政策文件
8、關于企業所得稅的文件
9、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
10、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