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周知!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明確!收藏起來,21年納稅申報截止時間
編輯:陶婉 | 發布時間:2024-06-03 06:50:10| 瀏覽:4950
擴散周知!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明確!收藏起來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后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1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各地稅務機關及時告知納稅人。
一、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20日。
三、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21日。
六、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6月18日。
七、8月15日為星期日,8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8月16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6日。
各地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備案。
21年納稅申報截止時間
1、個人所得說申報截止日期12月31日,根據我國的規定,每年的年底12月份就會對申報的內容進行確認,個人所得稅申報并不復雜,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進行申報,根據提示操作即可,申報通過后核實沒問題錢會退到所綁定的銀行卡上面,注意銀行卡的余額變動即可。按照政府發布的相關規定,每年12月份要對次年享受專項。
2、2021年個人所得稅退稅申報截止時間 :2021年個人所得稅退稅申報截止時間,從3月1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
3、1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稅總辦函〔2020〕242號,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20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涉及政策變化的部分申報表附列資料。
4、1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稅總辦函〔2020〕242號,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20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涉及政策變化的部分申報表附列資料。
5、1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稅總辦函〔2020〕242號,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20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涉及政策變化的部分申報表附列資料。
6、1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稅總辦函〔2020〕242號,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20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涉及政策變化的部分申報表附列資料。
7、2021年12月納稅申報期具體安排如下所示:本月納稅申報截止日期是2021-12-15(征期未開始)2.本月增值稅申報截止日期是2021-12-15(征期未開始)3.本月消費稅申報截止日期是2021-12-15(征期未開始)4.本月社保費申報截止日期是2021-12-31(征期未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
8、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截止日期 2022年3月1日開始辦理,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其中,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如果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需要說明的是,為幫助納稅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通過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錯峰辦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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