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怎么定義小規模納稅人
編輯:郝語若 | 發布時間:2024-05-18 23:00:48| 瀏覽:6334
什么是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發展,出臺了一系列稅費支持政策,持續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助力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降低經營成本、緩解融資難題。那什么是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什么是營改增小規模納稅人?等一系列問題,小編進行了匯總,今天與大家分享。
一、什么是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什么是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二、營改增后的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關于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8號規定: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關于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國稅函〔2012〕227號)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如下: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通用申請書》;2.《稅務登記證》副本;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三、什么是營改增小規模納稅人
國稅詳解:所謂營改增小規模納稅人,即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500萬元)的納稅人。相關政策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一般納稅人標準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四、什么是營改增一般納稅人
國稅詳解:所謂營改增一般納稅人,即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500萬元)的納稅人。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增值稅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另外,此次營改增試點開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間“應稅服務營業額÷103%”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也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即小規模納稅人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上海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5號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試點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提出申請并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試點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1.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2.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超過50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應當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如果某公司在北京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后,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的不含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后,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規定的相關程序,及時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超標小規模納稅人是指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試點納稅人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為了幫助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快速適應小企業會計準則與營改增帶來的變化,為企業創造效益,暢捷通會計家園舉行了一系列的關于一般規模納稅人的專家視頻講座。在講堂欄目中參加學習,財稅專家為小規模納稅人解讀當前政策。
五、最新政策:增值稅之“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稅政策”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季銷售額4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注意點1: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注意點2: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注意點3: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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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定義小規模納稅人
1、定量標準——經營規模 (1)從事生產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或以其為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適用50%的標準)年應稅銷售額≥50萬元,一般納稅人 <5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80萬元,一般納稅人 <8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 (3)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 應。
2、小規模納稅人定義如下: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
3、小規模納稅人則是指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照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二、稅務處理上的區別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稅務處理上存在顯著的區別。一般納稅人按照銷售額和進項稅額計算應納稅額,享受進項稅額抵扣的權利,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小規模納稅。
4、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2018年4月份修正)為小規模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為一般納稅人。2、稅率的不同: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主要有17%、13%、11%、6%等幾檔,而小規模納稅人現在一律適用3%的征收率;3、發票使用不同: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進貨物可以取得。
5、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的,除按規定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以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 納稅人登記 ;2、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 12 個月或 4 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
6、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
7、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
8、主要從事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年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2、主要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年銷售額180萬以上的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工業企業年銷售額在100萬以下的,商品流通企業年銷售額在180萬以下的,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反之,為一般納稅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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