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辦理指南
編輯:澹臺寶銀 | 發布時間:2025-07-02 23:04:01| 瀏覽:564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是針對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以及通過第三方平臺或者自建的網站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所需要辦理的前置審批,企業需先取得相應的審批后,才可以從事相應的業務,否則屬于違法經營。
《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2016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7號公布,2021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修改)
第八條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
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市、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
省級和市、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完成備案后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相關備案信息。
備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 或者負責人姓名、備案號等。
一、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辦理條件
1、依法成立的公司;
2、依法取得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
3、網絡食品銷售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或自建平臺);
4、其他相關硬性條件等。
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辦理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3、《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信息證明;
5、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原件、復印件(僅自建網站需要提交);
6、三方平臺備案信息登記表;
7、授權委托書;
8、其他相關專業性申請材料等。
三、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流程
申請人通過我局的企業網上辦事平臺,或者省政府網上辦事大廳進行網上申報。采用無紙化方式,在系統填報相關信息,網上填寫完成后,系統將自動生成備案申請書,下載打印并簽字加蓋備案者公章,連同其他備案材料和證明文件均應掃描成電子版(PDF格式)上傳至系統后,提交申請。
四、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注意事項
按受理的要求核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申請被受理的,系統自動顯示狀態為已受理;申請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以對話框形式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備案:資料受理后,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系統自動生成備案憑證并辦結,申請人可自行打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以對話框形式告知不予備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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